每协助制定(修订)一项国际标准给予一次性专项经费补助 20 万元。 (四)各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也可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标准类的,请联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联系人:罗敏仪,电话:87783222;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佛山市三水区质量强区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8 17:33 来源: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中小】
各有关申请人:
为鼓励和扶持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创立品牌,做优做强,加快我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促进全区经济提速提质,根据《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三水区实施质量强区和推进商标战略扶持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三府办〔2017〕21号)和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实施质量强区和推进商标战略扶持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三市监〔2019〕73号)规定,我局决定开展2018年度三水区质量强区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详见三市监〔2019〕73号中附件《佛山市三水区实施质量强区和推进商标战略扶持办法(2019年修订)》第二条的扶持对象:在本区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在本区从事经营活动、住所(住址)位于本区的自然人。
二、申报项目
本次申报项目是《佛山市三水区实施质量强区和推进商标战略扶持办法(2019年修订)》第三条中第三类“制定技术标准的扶持奖励”、第四类“完善计量检测体系的扶持奖励”,具体:
(一)第三类:制定技术标准的扶持奖励。
1.主导或参与制定(修订)国际标准;
2.主导或主要参与制定(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
3.承担全国(行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 分技术委员会(SC)/工作组(WG)秘书处工作或承担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4.建立团体标准(包括协会标准、联盟标准)的联盟组织;
(二)第四类:完善计量检测体系的扶持奖励。
1.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0012);
2.获得二、三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
3.通过能源计量考核,并达到“优秀”等级以上。
以上申报项目认定时间必须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
三、申请程序
各有关单位均需网上系统和提交纸质材料两部分进行申报,先进行网上申报,通过网上审核后,再提交纸质材料。
(一)网上系统申报。
申报对象通过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fsfczj.gov.cn/#/home)进行申请,申报程序是:报项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佛山市三水区质量强区奖励项目→注册登录→填写《佛山市三水区实施质量强区和推进商标战略扶持资金申报表》(同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分局审核申报单位信息及材料。如有疑问请联系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技术人员(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技术服务咨询,郑延良工程师,联系电话:83282211)。
(二)纸质申报。
申报对象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佛山市三水区实施质量强区和推进商标战略扶持资金申报表》;
2.申报扶持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书复印件;
3.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申请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5.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一式三份,均加盖公章(含复印件),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以便复核。
四、申报时间
本次扶持项目申报时间:2019年5月27日—6月10日,逾期网上申报系统自动关闭,同时不再受理纸质版材料。
五、扶持标准
扶持标准按照《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三水区实施质量强区和推进商标战略扶持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三府办〔2019〕3号)、《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实施质量强区和推进商标战略扶持办法(2019年修订) 〉的通知》(三市监〔2019〕73号)执行:
第三类:制定技术标准的扶持奖励。
(一)对主导制定(修订)国际标准的单位,每主导制定(修订)一项国际标准给予一次性专项经费补助 50 万元;每协助制定(修订)一项国际标准给予一次性专项经费补助 20 万元。
参与国际标准的起草,并且其提案是唯一被采纳为国际标准核心内容的,为主导制定国际标准的单位。参与国际标准的起草,并且其提案被采纳为国际标准重要内容的,为协助制定国际标准的单位。
(二)对主导或主要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的单位,每主导制定一项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专项经费补助20万元、10万元、5万元,每主要参与制定一项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专项经费补助10万元、5万元、3万元。对协助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的,每协助制定一项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专项经费补助5万元、3万元、1万元。
对主导或主要参与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的单位,每主导修订一项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专项经费补助10万元、 6万元、3万元,每主要参与修订一项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专项经费补助5万元、4万元、2万元。对协助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的,每协助修订一项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专项经费补助3万元、2万元、1万元。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主导制定(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的单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唯一起草单位;标准文本的“前言”中起草单位排序首位的起草单位。
多个单位同时参与制定(修订)同一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在标准文本“前言”中,排序第二、第三的起草单位为主要参与制定(修订)单位;其余的起草单位为协助制定(修订)单位。其中排序在第四至第八位的起草单位列为符合扶持条件的协助制定(修订)单位,排序在第九及之后的起草单位,本办法不予以扶持奖励。
(三)对承担全国(行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 分技术委员会(SC)/工作组(WG)秘书处工作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专项经费补助 3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对承担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专项经费补助 8 万元、5 万元。
(四)对建立团体标准(包括协会标准、联盟标准)的联盟组织,每主导制定一项团体标准的,给予一次性专项经费补助 5 万元。
第四类:完善计量检测体系的扶持奖励。
(一)对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0012)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5 万元。
(二)对获得二、三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2 万元、1 万元。
(三)对通过能源计量考核,并达到“优秀”等级以上的企业,奖励 1 万元。
上述扶持项目均为首次获得项目,对复评后重新获得同级别奖项的,不再奖励。
六、受理部门
(一)西南分局。
联系人:李俊;
地址:三水区西南文锋东路18号;
联系电话:87767100。
(二)白坭分局。
联系人:万鑫华;
地址:白坭镇府前路23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
联系电话:87579885。
(三)云东海分局。
联系人:陈子雅;
地址:云东海街道办事处二楼209室 ;
联系电话:66897020。
(四)乐平分局。
联系人:吴森怡;
地址:乐平镇府前路3号(原乐平工商所)206室;
联系电话:87381165。
(五)芦苞分局。
联系人:蔡宝开;
地址:芦苞镇华龙路6号文化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87239483。
(六)大塘分局。
联系人:郑健英;
地址:大塘镇大布沙半岛东路(原工商所);
联系电话:87273386。
(七)南山分局。
联系人:黎君贤;
地址:南山镇知青路(原国税楼);
联系电话:87218218。
七、相关要求
(一)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单位,应认真、如实填报申报材料。
(二)申请人应于2019年6月10日前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http://www.fsfczj.gov.cn(申报专题入口将于5月27日正式启动),并在6月1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镇(街道)分局。
(三)镇(街道)分局核对材料后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初审后的相关材料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镇(街道)分局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复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认为符合补助条件的在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符合有关规定的意见材料予以受理,并在受理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审核确定扶持资助的名单及补贴金额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区财政局按照区人民政府的批复意见将补贴资金拨付给申请人。
(四)各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也可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标准类的,请联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联系人:罗敏仪,电话:87783222;计量类的,请联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科联系人:刘婉仪,电话:87783235,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耀华路8号。
附件:1.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实施质量强区和推进商标战略扶持办法(2019年修订) 》的通知
2.佛山市三水区实施质量强区和推进商标战略扶持资金申报表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