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未在规定时间提交项目完工评价或入库申请材料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pdf附件2:2025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
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附件1,以下简称《省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我市2025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已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不含建筑业)的企业。
二、支持方向及方式
本次项目入库为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即采取事后奖补方式,省财政资金奖励比例不超过项目新购置研发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不含税)总额的40%,单个项目获得资金原则上不少于200万元、不超过800万元,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3。
三、入库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应在肇庆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于2021年1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已完成并取得显著成效,通过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的完工评价。项目实施地所有设备(含配套软件)均须在肇庆市内(项目实施地如有多处地址,应在项目入库申请书填报,对于未填报项目实施地址的设备,将不纳入项目申报范围)。
(二)单个项目新购置研发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应为实施项目的新增设备,不包括生产设备、办公设备等总额(不含税)不低于500万元。
(三)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单个项目申请相关发明专利不少于3件。
(四)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状况良好,项目资金投入合理,经济效益良好,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未被纳入失信惩戒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其他失信主体名单(可提供无违法违规证明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为重要佐证材料),近3年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
(五)项目承担单位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六)项目及相关研发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未获得过省财政资金支持。
(七)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四、申报流程
(一)完工评价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承担单位,按照《2025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完工评价申请工作指引》(附件2)要求如实填写及提交完工评价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对项目单位提交的完工评价材料提出审核意见,于2024年5月23日前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进行完工评价,其中纸质版完工评价申请材料1式2份,需装订成册(在材料侧脊上应注明“2025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完工评价申请书+企业名”);电子版材料光盘1份。
(二)项目库征集
1.网上申报: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已通过完工评价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承担单位,于2024年6月4日前登陆数字工信一网通办平台(网址:http://210.76.82.21/ywtb-gzc/cms/index,技术支持电话:13609085751)在线提交项目申请资料,上传的资料要确保有较高的分辨率和良好的清晰度。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于2024年6月7日前登陆数字工信一网通办平台完成材料初审,并将推荐文件扫描上传,此后系统将关闭审核通道。未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提交申请资料并完成材料初审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
2.报送推荐项目情况: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须于2024年6月7日前将推荐文件、项目入库情况表(附件5,盖公章签字)、通过初审的项目入库申请材料(从平台导出打印装订成册并在材料侧脊上注明“2025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入库申请书+企业名”;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加具审核意见并盖公章;1式2份)以及光盘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符合性负责,加强项目初审把关,通过书面审查、现场核查、部门函询、信息化手段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防止“报大数”和资金项目申报骗补。
(三)产业创新能力建设资金实行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
(四)我局将按规定组织项目完工评价和入库评审工作,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报送的入库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未在规定时间提交项目完工评价或入库申请材料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
(五)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项目单位接受任何机构或个人违规服务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产业创新能力建设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
2.2025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3.2025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完工评价申请工作指引
4.2025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研发仪器设备购置明细表
5.项目入库情况表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8日
(联系人:李正廉,电话:2237449)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pdf
附件2:2025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申报指南.doc
附件3:2025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完工评价申请工作指引.doc
附件4:2025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研发仪器设备购置明细表.xls
附件5:项目入库情况表.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