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申报程序 2022年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项目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上进行申报。“退回修改”的申报单位,须于网上申报截止日期前完成修改并提交。
各区科学技术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我市企业有计划、持续地加大研究开发经费投入,推动我市企业研发经费用规范化管理,根据《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计划(2018—2020年)》(佛府办函〔2018〕765号)精神,我市对2021年12月31日前向税务部门办理2020年度研发经费加计扣除申报,且满足相关条件的2020年佛山市内有效高新技术企业,根据税务部门核定的企业研发费用数额按比例给予补助。为顺利开展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申领工作,我局委托佛山市科技金融协会协助做好资料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并已建研发费用明细辅助账;
(二)研究开发活动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畴,且2021年12月31日前向税务部门办理2020年度研发经费加计扣除申报;
(三)若为规模以上企业,须纳入国家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统计范围,已按要求填报2020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若为规模以下企业,须在申报时提供企业研发项目清单。
(四)信用良好,无违法行为。
二、补助标准
对纳入统计范围且研发费用不少于1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数额给予一定比例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具体比例如下:
研发费用在10万元(含)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按支出额的1%比例给予补助。补助资金单位为万元,截取到小数点后四位。
三、截止时间
(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17:00;
(二)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17:00;
(三)企业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各区科技主管部门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
(四)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纸质申报材料及审核汇总表报送佛山市科技金融协会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
四、申报材料
(一)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申请表。申请表须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即“扶持通平台”)填报。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独立法人证明材料,以及最新一年工商年报(检)通过的截图。
(三)2020年有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四)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企业从税务系统导出(含全套表单),并打印总表、封面、基础信息表、主表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五)若为规模以上企业,须提交2021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一般是从国家统计系统导出);若为规模以下企业,须提交企业2021年度研发项目清单。
(六)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明细辅助账。
(七)承诺函。企业提交资料真实、无违法情况的承诺函。
注意:上述申报材料必须使用PDF格式进行上传。其中,明确写明年份的,须提供该年份的材料。未明确写明年份的,须提供企业最新的材料。以上材料须经审核通过后,由企业从扶持通平台上导出、打印,并由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和加盖企业公章。
五、申报程序
2022年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项目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上进行申报。
(一)申报单位注册
申报单位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www.fsfczj.gov.cn)”,选择“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点击“项目申报-立即申报”或者“工作台-我要申报”→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在“附件清单”栏目上传对应的附件→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具体注册、流程和使用方法参考“系统”首页的右上角“新手指南”和页面的“找帮助”。对系统使用如有疑问,可拨打技术咨询电话0757-83282211。
(二)网上申报
各申报单位进入业务系统进行申报书填写、申报材料上传并提交,由各区科技管理部门、佛山市科技金融协会进行网上审核。
(三)区级审核
各审核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以及完整性进行审核,选择“审核不通过”或“退回修改”“同意”,并附上适当的文字说明。“审核不通过”的申报单位,是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因此不能重新提交。“退回修改”的申报单位,须于网上申报截止日期前完成修改并提交。
(四)纸质报送
项目通过佛山市科技金融协会审核后,申报单位打印纸质材料正式版。按照申请表(系统生成水印)、附件材料的顺序合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签字盖章后报送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由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后连同纸质版审核汇总表报送佛山市科技金融协会。
(五)组织审查
市科技局组织审查,确认补助企业名单,经报市政府批复通过后予以补助。
六、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佛山市科技金融协会,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9楼912-913室,罗翔,83303138
扶持通平台技术咨询电话:83282211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蔡海琼,82340448
南海区科学技术局:蒋阳梅,86331271
顺德区科学技术局:卢浩贤,22830337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杜楚瑶,88669696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李维曦,87755924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周一帆,83362753
QQ一群:902631936(禅城区、顺德区、高明区)
QQ二群:905793411(南海区、三水区)
七、投诉与监督
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质量。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实施全流程的形式审查和相应管理措施,申报单位不符合申报指引相关要求,存在骗取财政补贴行为的,市科技局有权提请上级取消其相关补助认定,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监督评价科负责全程监督,投诉电话:83380510,邮箱:jdpjk@fskjj.foshan.gov.cn。
附件:1.佛山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后补助申请表
2.承诺函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