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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佛山市2019年度商标国际注册资助的通告
专栏:奖励办法
发布日期:2019-07-01
阅读量:7606
作者: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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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申报由企业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其申请材料进行指导、核实,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在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佛山市2019年度商标国际注册资助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19-06-28 14:21 来源: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有关申请人:

为鼓励企业商标国际注册的积极性,加强海外商标的保护与运用,根据《佛山市商标国际注册资助办法》(佛府办〔2015〕69号)规定,现将佛山市2019年度商标国际注册资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申请人条件

    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或持有佛山纳税证明的企业、事业学校及其他组织。

   申请人必须是商标持有人,申请人属于共有商标的,其权利证书上载明的第一顺序权利人为资助人。

   正在申请、审查或不核准注册的商标不属于资助范围。续展、变更、转让等申请行为不属于资助范围。

  (二)时间条件

必须是在《佛山市商标国际注册资助办法》2016年1月12日印发实施后取得商标国际注册证明文书才有资格申请资助(以商标国际注册证明文书的签发时间为准)。

    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注册的,应获取马德里国际注册证书满18个月后提出申请,并一次性申领资助,具体资助标准参考《佛山市商标国际注册资助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见附件1)。

    二、申报受理时间

2019年度商标国际注册资助申报时间为:2019年7月1日-7月31日,申请人申报国际注册资助,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http://www.fsfczj.gov.cn/#/home(申报专题入口将于7月1日正式启动),并在7月31日前将通告要求核查原件的相关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核查

    三、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按照《佛山市商标国际注册资助办法》(佛府办〔2015〕69号)执行:

(一)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注册的,在获取马德里国际注册证书并通过各指定国核准注册后一次性申领资助,资助金为每件商标注册官费的60%(按成功注册国家计算),但最高不超过50000元;

(二)在欧盟或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10000元;

(三)在单一国家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3000元;

(四)在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2000元。

同一件商标资助总额不得超过10万元(同一件商标是指同一注册人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相同或相近)。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主体证明材料及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企业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三)《佛山市商标国际注册费用资助申请表》加盖公章后上传到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同时提交申请表word文档版到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见附件2)填写样板(见附件6)

(四)境外商标注册证明文书(其中通过马德里体系注册的须提交在各指定国核准注册的证明文件)、中文译件原件及扫描件(原件备查),中文译件参考样式(见附件5);

(五)商标国际注册付款凭证原件及扫描件(原件备查)。委托境内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代理合同和发票;没有委托境内代理机构的,应提供对境外代理机构的付款凭证或者注册地注册核准机构的官费付款凭证;

(六)申请资助承诺书,加盖公章后上传到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见附件4)。

(七)申请人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及扫描件(原件备查)
    以上证明材料基本信息应当保持一致,上述营业执照、各种证书、合同、发票等应提供原件备查,核实无误当场退还申请人。请各申请人按要求在平台上传上述申报材料

五、资助的流程

(一)申请人可通过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http://fsamr.foshan.gov.cn/)通知公告栏查看《佛山市2019年度商标国际注册资助的通告》并下载相关附件。

(二)申请人请于2019年7月31日前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http://www.fsfczj.gov.cn/#/home(申报专题入口将于7月1日正式启动),并将通告要求核查原件的相关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核查。

(三)本次申报由企业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其申请材料进行指导、核实,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在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符合有关规定的意见材料予以受理,并在受理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审核确定资助的企业名单及补贴金额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市财政局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批复意见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各区财政部门,由各区财政部门拨付给所属企业。

 

各区申报点及联系方式:

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科

联系人:孙峰、陈韵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弼塘东二街21号

联系电话:0757-82729258 

 

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广告管理科                

联系人:肖欢欢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南新五路1号

联系电话:0757-86310901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科

联系人:梁宪文、王仕钰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兴顺大道欣荣路西1号    

联系电话:0757-22803392、0757-22803222

 

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科  

联系人:刘昶

地址:高明区西江新城景阳街30号

联系电话:0757-88880219

 

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广告管理科

联系人:卢伟成、邓丽芬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耀华路8号   

联系电话:0757-87767842
    

申请人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或市知识产权局。

市知识产权局联系人:卢业奋、邓舒敏

联系电话:0757-83210122 、0757-83380404 

 

附件(点击可下载):

      1.佛山市商标国际注册资助办法

     2.商标国际注册费用资助申请表(填写模板)

    3.佛山市商标国际注册费用资助申请表填表说明

4.境外商标注册中文译件(参考样式)

    5.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使用手册(申报单位版)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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